l 比高国际电影城为香港比高集团(香港証交所股票代码8220)的附属企业
l 着名国际演员周星驰先生现为香港比高集团的大股东及执行董事,比高集团的业务包括影视制作,发行。长江七号品牌管理及延伸产品开发,销售; 投资及管理电影院,开发网络游戏及商业房地产投资及开发。
l 比高集团于2011年4月与国内最大的影院开发公司‐中华影业CineChina合作,并成立合资公司,负责开发电影院业务
柱 距:影厅柱距大于8.4m×8.4m(或更宽)
合同期限: 10-15年
进出通道:4处以上,符合消防要求
户外广告位:50㎡以上
首层票房:4㎡以上
楼 层:满足大型娱乐场所消防标准要求,按《消防法》规定,所在建筑体中所处位置地面以上不能超过四层(含四层)、地面以下不能低于一层(落差<10m),否则消防按高一级别要求。
与开发商合资建设影院,开发商股权不得超过40%
影院物业须为项目开发商持有 ;或为购物中心经营方持有租赁使用权
比高影院发展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五星级标准的影院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