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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评审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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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购物中心在全球购物中心行业的价值与地位,扩大中国购物中心的全球影响,树立中国购物中心创始性、推动性项目的典范品牌和社会形象,客观和系统地反映中国购物中心产业完整的发展历史,把握中国购物中心现实成长状况和未来发展方向,结合向全球发布的《中国购物中心发展史》,中国购物中心产业资讯中心、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将在中国购物中心国际论坛第七届年会暨国际购物中心协会2009亚太峰会开幕仪式之际,隆重推出“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行业功勋奖和行业推动奖,向全球展现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的成就与进步。
一、参评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代表性和区域辐射能力的购物中心项目;项目对所在区域的城市功能完善和商业素质提升具有积极贡献;
2、参评购物中心项目应具有良好的消费者口碑评价,无重大消费者投诉事件,或投诉完结率达到100%;
3、参评购物中心需与租户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能够根据自身制度和契约条款在合法管理租户的同时,积极向租户反馈经营建议和消费者建议,实现租户可持续发展;
4、参评购物中心项目在规划、建设和商业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工商、税务、城市管理、质量监督、卫生等执法部门无不良记录;
5、参评购物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同行诉讼;
6、参评项目拥有专业的开发和运营团队,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高的购物中心专业素质和实际经验;如项目采用外包管理方式,其受托一方需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优秀的管理业绩;
7、参评项目应在购物中心产业具有创新性或者改良型的发展策略,能够为业内更多企业做出表率;
8、参评项目应热心行业事务,关注更多购物中心项目的成长与改善,能够积极贡献自身的专业经验,能够积极为行业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9、参评购物中心需在某个领域具有突出建树,并且具有积极的行业引导和示范作用;
10、参评项目应为产权统一(或业权统一),客户服务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健全。
二、时间安排
1、7月25日—8月15日为申报阶段:申报企业提交参评资料和申请表格;
2、8月15日—8月20日为初评阶段:中国购物中心产业资讯中心、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将组成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初步确定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行业功勋奖”、“行业推动奖”提名的名单;
3、8月21日—9月2日为提名项目公示阶段: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行业功勋奖”、“行业推动奖”提名名单将在中国购物中心产业资讯网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业内意见;
4、9月3日—9月4日为最终评审阶段:年会召开前夕,评审组将进行最后的集体表决,并最终确定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行业功勋奖”、“行业推动奖”获得者名单;
5、9月6日公布获奖名单:在中国购物中心国际论坛第七届年会暨国际购物中心协会2009亚太峰会开幕仪式之际,揭晓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行业功勋奖”、“行业推动奖”。
三、有关说明
1、关于奖项之品牌所有权和获奖企业的宣传推广: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行业功勋奖”、“行业推动奖”奖项所列中英文品牌归中国购物中心产业资讯中心和中国购物中心国际论坛组织委员会所有,获奖单位在任何渠道进行推广和宣传时,均应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和评审规则之要求,严禁使用“最佳”、“著名”、“名牌”等与本次评审工作无关的称号。
2、为保证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行业功勋奖”、“行业推动奖”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该评审将不得在任何环节收取任何费用。专家评审费从会员费中列支。
3、关于申报材料请见附表,并请随表附五张以上的项目照片,包括外观、公共空间或内街、主力店、次主力店和代表性品牌店。
4、颁奖事宜:为使颁奖过程隆重热烈,在颁奖典礼上将播放获奖项目的图片、视频和有关基本资料,并宣布评审组的评价意见和项目表现,上述材料可在提交参评表格时一并提供。提交材料恕不退回,请做好备份。
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行业功勋奖”、“行业推动奖”评审组设在中国购物中心产业资讯中心。联系电话:010-58613660、58613656,联系人:李培、隋欣
附件:1、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参评项目申报材料列表
2、中国购物中心二十年风云榜参评项目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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